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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质净化厂BOT特许经营协议政府付费模式到底划不划算

水质净化厂BOT特许经营协议政府付费模式到底划不划算

水质净化厂BOT特许经营协议政府付费模式到底划不划算(图1)

我对照了近几年的公开资料,大概有60%以上的县级水质净化厂项目,签的是BOT特许经营协议。其中绝大部分采用的又是政府付费模式。这个比例让我觉得,很多地方在推进市政污水处理的时候,好像默认了这套玩法是最稳妥的。但说实话,数据摆在那儿的时候,我反而有些动摇了。

从逻辑上看,政府付费模式的设计初衷并不复杂。社会资本方出钱把厂建起来,运营十年二十年,政府按照处理水量定期支付费用。这样就避免了环保企业一次性投入过大回收困难的风险,也算是把政府当下的财政压力往后挪了挪。过去十年,不少民营企业靠着这种模式扩张得很快。

水质净化厂BOT特许经营协议政府付费模式到底划不划算(图2)

有意思的是,我对比了一些不同地区的水质净化厂项目,发现同样采用政府付费模式的BOT协议,最终的运营成本和出水水质的稳定性差距并不小。大概有三成的厂,实际处理成本比当初协议里估算的数字高出将近四分之一。原因可能有很多,进水浓度波动、药剂价格变动都会影响账面上的利润。

这里有一个不太被提及的角度。政府付费模式在BOT协议里,本质上是一份长期的不完全合同。签约的时候,双方对未来的污染负荷、电价、人工成本只能做一个大致的预测。而真正运营之后,如果设计进水浓度远超实际值,或者反过来,实际污染物浓度比预计的低很多,都会让原有的付费机制拧巴。低浓度进水会让处理单位水量的折旧摊销占比过大,政府却还得按保底水量付费,财政负担反而更重。


我之前也信一个常见的说法,就是BOT加政府付费可以把风险转移给最有管理能力的私人部门。但现在看,这个判断可能太绝对了。实际的情况是,很多风险并没有完全转移,而是变成了隐性担保。比如进水量严重不足的时候,政府按保底量掏钱,社会资本方却可能因为进水太少导致生化系统不稳定,出水不达标,最终被罚款的也是项目公司自己。双方其实都被拴在了同一根绳上。

我从某中部省份的公开信息里看到过一个案例。一座设计日处理五万吨的厂,实际日均进水量头两年只有不到两万吨。按照协议,政府每年需要支付大概四成保底水量的处理费。这笔钱对于地方财政来说,不是小数目。而项目公司的运营数据也不太好看,因为负荷率低导致单位处理成本比满负荷运转高出将近六成。双方都在这个协议里不太舒服,但谁也没法轻易解约。

让我觉得有必要重新审视的是,这种模式在中短期确实解决了“有人建厂”的问题,但长远来看,付费机制的弹性很有限。如果未来五到十年,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增速放缓,而环保标准又在不断提高,那么当初签下的固定单价可能就面临重新谈判的压力。近期确实有几个流域性通水项目,因为成本倒挂,双方坐下来调整了基本水量和调价公式。

我不太确定这个趋势会蔓延到什么程度。但证据表明,那种完全按照固定单价、没有设置合理调价窗口的协议,现在越来越少了。后来的协议里,大多会加入一个类似于“当电费或药剂费用变动超过一定幅度时,双方重新协商”的条款。这算是一种温和的纠偏机制。

当然,这只是一个观察。我其实不确定政府付费模式在未来几年会不会被其他模式替代。有些地方开始尝试按效付费,就是把一部分费用跟出水水质、污泥稳定化率这些效果指标挂钩。不过目前样本太少,很难说效果一定更好。

水质净化厂BOT特许经营协议政府付费模式到底划不划算(图3)

水质净化厂BOT特许经营协议政府付费模式到底划不划算(图4)

所以回到最开头的问题,这种模式到底划不划算。答案可能取决于你看的是哪一段的时间跨度。短期来看,它把建设期的资金压力分散了,让项目更容易落地。长期看,由于合同本身的刚性和不确定性,双方都可能承受一定的隐性成本。或许根本的问题不在于选择哪种付费方式,而在于我们有没有为未来十年的变化留出足够的调整空间。毕竟水质净化厂的运营寿命动辄二十年,而这二十年里,城市的水量、水质、电价、政策都可能面目全非,如果协议里锁死了一切变量,那它可能不是解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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